1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全省采矿活动范围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分布于中西部,其次分布在北部及南部,东部分布极少。 主要问题为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及矿山地质灾害等。 2018 年度全省完成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解译9 780处,面积50 091. 65公顷,其中省部级发证矿山3 469处,市县级发证矿山1 375处,责任人灭失矿山4 936处。 2018 年,全省矿山挖损、压占及占用土地类型中,工矿仓储用地面积最大,林地面积次之,草地面积再次,特殊用地面积最小。
2 监测技术方法
资料收集是监测工作中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只有对全省涉及矿山采选、环境影响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收集、研究,才能系统掌握全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着重收集了如下资料: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其它区划资料、与矿山地质环境有关的社会、经济资料、矿产资源及其开发状况资料、矿业活动对生态地质环境影响资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料、矿山企业组织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有关市(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等资料。
3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对策与建议
3. 1 强化源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严把矿山开采准入关,防止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一是科学编制绿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二是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做到边生产、边保护、边治理;三是严格执行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增强矿业权人自觉履行环境治理的社会责任。
(2)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废渣废水的综合利用水平。新建、改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限期达到要求。
3. 2 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1)强化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 一是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治理力度,减少存量,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二是新建、改建矿山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到边生产、边保护、边治理。
(2)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攻关,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 资机制,多措并举,加强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
(3)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县及矿山企业分级监测网络,分层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夯实矿山企业的监测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矿山企业监测工程与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3. 3 深化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力度
(1)加强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全面深化及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建立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形成以信用管理为主,失信必受惩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局面。
(2)建立和完善绿色矿山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治理、验收、预算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区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崩塌、滑坡等矿山地质灾害,以及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损毁等。 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主要发生在煤矿集中开采区及豫北、豫西铝土矿、铁矿等地下开采区;崩塌、滑坡主要发生在豫北、豫西和豫南的石灰岩、铝土矿、粘土矿等露天开采区。 全省遥感动态监测主要以资料收集、实地调查、遥感解译、数据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应用于全省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以获取年度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信息,分析其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原因,并对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