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2021年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现场培训班在柳州举行。本次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监察支持绿色矿山建设问题的改革,确保今年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完成,促进我区矿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黎修旦出席讲话。
黎修旦充分肯定了我区绿色矿山建设的初步成果,一是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基本完善;二是绿色矿业转型升级效果显著。矿山规模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开发利用结构不断优化。优化。第三,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有力。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建成417座绿色矿山,初步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授予自治区绿色矿山企业代表许可证。
黎修旦在讲话中指出,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我区绿色矿山建设流于形式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和提高建设标准。自治区已制定发布了金属、非金属、砂石矿三个创建标准和饮用天然矿泉水、地热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并进一步细化了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此次环保督察反馈情况,我厅将适时启动修订完善考核评分标准,考虑增加一些关键核心指标的分值及“一票否决”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高本地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二是严格评估验收和退出机制。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评估验收程序、条件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要强化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绿色矿山建设和绩效考核之间的关系,确保建成名副其实的绿色矿山。同时强化评估专家管理,监督指导专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人为的放松评估验收标准。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要加强评估后的监管和维护,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放松要求、“绿色”成分不足、退步严重、已达不到绿色矿山条件和标准的要严格执行退出程序。三是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常态化,矿山生产绿色化。各市县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我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成果。要强化采矿权人主体责任,对不按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创建或验收不通过的,坚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并列入采矿权人异常名录管理,以硬的措施倒逼矿山企业主动完成创建任务。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推进联合监管,促进矿山生产过程绿色化。
学习绿色矿山相关政策文件。
培训班宣读了2020年通过考试的41份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命名文件,并授予了许可证;柳州市、百色市、武鸣区、龙胜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代表发表了典型讲话。本次培训班通过学习了解一系列绿色矿山政策和典型经验交流,实地考察了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岩矿山和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灯草山石灰岩矿山的建设成果和做法。学生对创建当地绿色矿山有了一定的思考和想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所、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广西矿业协会相关人员130多人参加培训。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分管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广西矿业协会有关人员共13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