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专员李大生介绍,在近期开展的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煤矿418处,查处隐患521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2条,实施行政处罚387次,罚款3100.6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4矿次,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230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312台(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专门印发通报,就抓好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抓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二是加大煤矿水害风险管控力度,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过程管控,对不按规定落实探放水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柱、不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水专家会诊,严肃查处假普查、纸面普查、经验普查等“走过场”行为。
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治水专业人员,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