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普法培训。厅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在主会场、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法规工作领导及相关业务骨干在分会场参加培训,同时邀请了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有关业务人员参加。
培训有三个特点
一是课程内容丰富。邀请海南省委党校、海南大学法学院知名专家教授和省发改委业务骨干、厅机关处长作精心辅导。课程设置安排有对今年颁布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讲解,也有对省人大近期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等重要法规进行解读,还安排了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平竞争方面知识的讲解。
二是培训形式灵活。为落实疫情管控要求,原计划集中培训调整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往年两天时间压缩到一天时间,设置了授课、解答疑问、课后讨论等环节。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这次培训,针对实践中的难点、重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读,比如土地征收程序、补偿的时限、竣工日期满未竣工的闲置费收取等,尤其是将具体的操作性作为培训重点,为切实实施好这些新法新规打下了坚实基础。
培训由厅法规处、改革综合处、开发利用处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