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自2022年开始,全省每年建设200个以上未来乡村,到2025年建成1000个以上。
根据《意见》,未来乡村建设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方向,以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为主体,以造场景、造邻里、造产业为途径,以有人来、有活干、有钱赚为定位,以乡土味、乡亲味、乡愁味为特色,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模式,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
为强化未来乡村建设要素保障,《意见》提出,项目村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获得的节余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收益,优先用于耕地保护、高质量乡村建设、美丽田园建设和生态修复提升;整治产生的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村产业用地需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向未来乡村建设倾斜。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未来乡村,保障好项目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
《意见》明确,未来乡村要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其中,未来产业场景着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村建设特色产业园、小微创业园,利用闲置厂房、农房等建设共享办公、共享创业空间;未来风貌场景着力健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农村特色风貌规划”乡村规划建设体系,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时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保留村庄原有纹理,以“绣花”功夫推进乡村微改造、精提升;未来低碳场景着力推广“一村万树”做法,建设森林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