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厅长刘聪主持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审议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评选结果。
会议原则通过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后报省政府审定。会议强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是省委省政府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考核事项,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好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这个抓手,充分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增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识,探索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江苏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放大考核效应。综合运用好评价考核结果,及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相关考核中。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增强科学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尽早谋划2022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时间、指标设置上进一步与全省高质量考核、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相接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考核要求,确保按期按质完成考核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2021年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评选结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及时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增强导向性、引领性和操作性。紧密结合当前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在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让创建成果发挥出更大成效,以先进带动全省土地执法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会议还对近期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配合中央环保督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