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24日,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督察组组长郭春,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干部张锡鹏,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干部刘子琪,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干部王增泉一行4人,莅临临汾市开展“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督察工作。
6月23日上午9时,在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了临汾市“标准地”改革及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督察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建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等1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11个省级工业类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和临汾经开区土地分局负责同志。
会上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郭春对临汾市“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建伟对我市“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进一步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出让范围。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以此次督察为契机,锚定目标任务,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效率、更实的作风推进“标准地”改革和“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
霍州市、襄汾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工作进行了汇报,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部门根据职责进行了汇报。
督察组一行前往霍州市、襄汾县等地督察“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