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区城指中心转来的12345电话工单,来电反映某村民宅基地证丢失补办事宜。中心安排工作人员时间回电响应并了解具体情况。
经沟通了解,来电群众的实际诉求是孩子因上学需要提供房产证明,但自己家的宅基地证却丢失了,想尽快补办后提供给教育部门让孩子上学使用。由于我市现行不动产登记政策暂未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作出明确规定,针对该群众补办宅基地证的工作尚不具备开展条件。中心工作人员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专项工作有关情况,耐心细致的将宅基地确权登记有关政策向该群众做了详细解答,建议后续关注我区统一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及工作进展,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依据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中心工作人员在向该群众讲清政策的同时,为了帮助群众解决孩子入学的实际困难,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主动对接该群众属地镇政府,协调出具相关房产证明用于孩子入学使用。通过与属地的有效对接,既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