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二处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监察边探索,在增强业务本领、探索监察方法上下苦功夫、硬功夫,以“六个抓实”提升监察效能。截至目前,监察区域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下降71%,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29%。
抓实专业知识学习,苦练内功
一、认真参加上级举办的内部“大讲堂”,珍惜聆听专家学者授课的机会,课后开展研讨进一步消化吸收非煤矿山监察业务知识。
二、组织非煤矿山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学习,及时学习上级文件政策并交流学习心得。
三、督促主动学习非煤矿山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文件,每天推送专业知识强化学习,开展专业知识闭卷考试倒逼认真学习。
四、“走出去学、引进来教”,选派1名年轻监察员到国有大矿跟班学习,引进1名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交流学习。
抓实责任体系建设,压实责任
一、组建3个由副处长任组长的监察组负责8个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二、探索监察员联系县级监管部门机制,要求监察员承担信息联络、工作督办、普法宣传、风险警示“四员”职责,及时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每月至少联系1次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
三、结合区域非煤矿山实际编制2022年度非煤矿山监察计划。
四、落实监察员联系督导尾矿库“头顶库”工作制度,对23座尾矿库“头顶库”全覆盖联系督导。
抓实安全风险研判,精准监察
一、认真开展监察区域非煤矿山重大风险研判,列出了8个重点地区、24座高风险矿山。
二、紧盯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提升运输、采掘作业、通风、水害防治,尾矿库排洪、筑坝,露天矿山边坡管理等重点环节,管控重大风险。
三、严管开采与煤共(伴)生金属地下矿山,督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落实安全管理,强化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治理。
四、坚持“逢查必问、逢查必考、逢查必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抓实制度执行,规范监察
一、严格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11411”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每次监察都召开预备会、汇报会,精准制定监察工作方案、编制检查表,隐患问题梳理出来后召开确认会、通报会,检查结束后移交问题清单、发出整改督办函。
二、严格按照国家局要求使用、制作监察文书。
三、以“督政”为主、“督政”促“查企”、“查企”验“督政”,广泛宣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能职责,督促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四、督促地方认真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安全和技术管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管理、推进矿山安全转型升级。
五、督促地方政府引导非煤矿山企业坚持“四个对接”,做好减量和提质文章,提升“四化水平”,努力实现“四个升级”。
抓实法律法规执行,严格监察
督促严格监管执法。针对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实施行政处罚8矿次,罚款22.8万元。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监察区域内2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2家单位及7人次实施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移交纪委监委处理6人。
抓实监管监察沟通联系,凝聚合力
一、加强与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监督检查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与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发送安全生产警示信息和气象预警信息,联合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
三、听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
四、组织专家支持监管部门检查10座非煤矿山,现场指导矿山应急救援1次,帮助1家国有企业协调参观考察矿山救护队建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