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德安到红河州调研督导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7月5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德安率队到红河州调研督导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期间,贺德安一行深入建水县、个旧市部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听取介绍、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入井检查,深入了解矿山主体责任落实、队伍建设、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升级改造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作出现场处置,并列出清单移交监管部门跟进查处;分别在两县(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企业、县市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情况汇报,收集意见建议,对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作指导;同时,与红河州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贺德安指出,红河州是全国矿山“大州”、安全生产重点州,建水县、个旧市又是全国的重点县市,矿山安全生产不仅关乎州、县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也有较大影响。今年以来,红河州、两县市及辖区矿山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同时,从调研情况看,矿山事故特别是非煤矿山事故依然多发,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标准化水平不高、升级改造推进缓慢,矿山安全分级监管和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落实、监管专业化水平、执法力度等方面还有差距。
贺德安指出,矿山企业要拧紧“责任”这个总开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上级公司对矿山安全的管理和检查,加强考核、兑现奖惩,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对标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标准、用标准,一项一项推进、一点一点提高,推动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坚持“四个看待”,深刻汲取全国、全省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坚决防范“重蹈覆辙”;强化雨季三防措施,重点关注极端天气引发洪涝、地质灾害的风险,严格落实停产撤人要求,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对尾矿库的全天候、全过程管控,加快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州县政府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晰矿山安全分级监管责任,明确每一处矿山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并按规定公示;加快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落实,明确包保内容,在当地主流媒体或本部门网站公布;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配齐配强队伍,提升专业化水平,落实计划监管,严格监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贺德安强调,要统筹矿山安全发展,着力推进煤矿“五化”改造、非煤矿山“四化”建设。特别是煤矿方面,要督促引导红河州辖区井工煤矿找准技术路径,坚定不移加快升级改造,尽快“走出来”,实现“四个升级”。
调研督导期间,贺德安一行到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三处(红河基地),看望一线监察人员,调研指导监察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