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166号)等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会同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及大竹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单位,组成大竹县堡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18”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邀请大竹县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开展调查工作,并聘请专家参与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情况
(一)堡子煤矿
堡子煤矿核定能力30万吨/年,生产矿井。始建于1958年,原系大竹县属国有煤矿,1997年企业改制为大竹县堡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成都地奥集团矿业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3月又转卖给自然人王善高、曹兵。聘请陈为楗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矿长。
堡子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121120102584,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42107064150,有效期为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川)MA安许证字〔2021〕5117240168B,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矿长陈为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号:513029********2870 ,有效期至2023年4月28日。2021年1月,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二级。
矿井井田范围由45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2.412km2开采标高+420m~+100m,许可开采外大连、内大连、蛮炭、四夹连、三夹连、夹子连、泡炭、背影共8层煤。目前布置开采内大连、三夹连两层煤,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1.1m、1.4m,倾角46°~70°。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
矿井采用平硐+斜井开拓,井筒为+425m主斜井、+425m副平硐、+427m南风井、+459m北风井。现生产水平为+150m水平,划分为两个生产采区(31采区、33采区)和两个准备采区(32采区、34采区)。矿井通风方式为边界对角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排水系统为两级排水。矿井双回路供电,电压等级10kV。矿井采用两级斜井提升,运输大巷采用蓄电池机车运输,采区轨道上山采用绞车串车提升。矿井建设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矿井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了柔性掩护支架采煤工艺论证,并通过了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
大竹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6日核定堡子煤矿采掘面布置“2采1备4掘”,2021年12月10日又减为“2采1掘”,2022年春节复产文件又限定矿井最大班入井总人数30人(含带班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矿井现在实际布置3172、3342两个柔性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和3372运输巷一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3342采煤工作面。事故当班矿井实际入井人数26人。
(二)煤矿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堡子煤矿“五长五科五队”配置齐全。矿长陈为楗,总工程师牟建国,生产副矿长张洪亮,安全副矿长杨军,机电副矿长杨建生,张元林等8人为副总工程师,杨兴林等6人为科长(主任),罗春兴等8人为专职技术人员,张兴林等22人为队长和副队长,配备各类特种作业人员149人。采煤队现有职工63人,队长张兴林,副队长王大平、张礼国、秦顺元、马相全,其中马相全负责地面工作,张兴林和王大平负责巡查抽查,张礼国负责3172采面,秦顺元负责3342采面,另外配备跟班队干阎加友、褚登文、廖宇义、蒋官田等4人(均由瓦检员兼任)负责现场跟班安全检查。
(三)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情况
堡子煤矿于2022年1月31日-2月6日放假,分别于1月25日-30日和2月7日-12日安排了设备检修。2022年2月9日,煤矿制定《春节后复产工作方案》;2月10日,召开春节后复产收心会,制定《春节后复产应急处置方案》;2月11日-13日,开展全员培训;2月12日-13日开展隐患排查,查出隐患34条;2月14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制定《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2月16日中班启动隐患整改,2月18日组织复产验收并报县局核查;2月21日,大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