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萤石矿位于丰山乡下湘村,始建于2002年,2013年12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矿山因开采形成大量的地下采空区巷道,目前已发现3个塌陷区,面积达9132平方米,不仅严重破坏地形地貌,还直接威胁矿区周边119户440多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多次与矿山企业进行交涉,通过督办函、整改通知、当面座谈、电话、微信等方式,要求其及时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限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彻底消除地质塌陷等安全隐患,逾期不治理将承担法律责任。最终,石城县萤石矿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了《石城县萤石矿生态修复方案》,“方案”对地下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堆料场等提出治理措施,采用“地形修整、采空区充填、截排水沟、植物复绿、环境监测”等手段,对矿山破坏区既治“外伤”,更治“内伤”。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专家对矿山企业提交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提出了详细和具操作性的修改意见。按照石城县自然资源局的要求,石城县萤石矿将于7月份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的修改和报备,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矿山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