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尾矿库安全度的分类,主要根据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的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二)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①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的安全;②排水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④其他危及尾矿库的情况。 (三)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险库:①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但平时对坝体的安全影响不大;②排水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③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④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砂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⑤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四)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①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②排水系统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③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④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⑤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⑥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⑦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砂;⑧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的冲沟;⑨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⑩其他不正常现象。 (五)同时满足下列工况的为正常库:①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②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③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及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工况正常。 (六)企业必须把尾矿库安全评价工作纳人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5年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尾矿库的安全评价报告必须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一)对于危库,企业必须停产抢险,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①立即降低库水位,确保坝的安全和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必要时,可按最小干滩长度为坝顶宽度,用渠槽法抢筑子坝,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②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必要时可另开挖临时排洪通道;③处理滑坡,加固坝体。 (二)对于险库,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前消除险情:①降低库水位,确保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②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③处理滑坡,加固坝体,消除管涌和流土。 (三)对于病库,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抓紧进行防洪治理工程,确保汛前彻底完成治理工程量;加固、修复排水构筑物;加固坝体或适当削坡,处理局部裂缝;实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修整坝坡,开挖坝肩截水沟。 (四)企业对非正常级尾矿库的检查周期:对“危”级尾矿库每周不少于1次,对“险”级尾矿库每月不少于1次,对“病”级尾矿库每季不少于1次。在暴雨和汛期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尾矿库增加检查次数。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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