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土矿含水量较高带来的海运风险
铝土矿含水量较高,不但增加海运成本,影响收货人利益,而且严重威胁船舶航行安全。
在海运过程中,铝土矿会形成流态。 当铝土矿含水量较高时, 船舶运动使得铝土矿颗粒之间的空隙逐步减小,空隙的减小引起铝土矿内部水压的增加。 当铝土矿内部水压增加到足够大时, 就会抵消铝土矿颗粒之间的摩擦,使铝土矿内部抗剪强度减小。 当铝土矿内部抗剪强度丧失时, 铝土矿就会表现出与液体一样的流动性。 当船舶向一舷侧发生较大幅度倾斜时,铝土矿随着船舶的倾斜移向一边;而当船舶向另一舷侧倾斜时, 铝土矿由于自身的黏性, 回复的程度远小于船舶倾斜的幅度。 周而复始,铝土矿逐渐偏移到船舶的一舷侧, 造成船舶倾斜、倾覆。
另外,铝土矿渗出的水分会形成自由液面。 由于铝土矿不溶于水,当铝土矿含水量足够大时,在运输过程中随着铝土矿颗粒逐渐被“压实”,铝土矿颗粒之间的水分逐渐从铝土矿中渗出,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危害船舶安全。
加强铝土矿海运安全管理的建议
(1)加强 《IMSBC规则 》的学习 ,正确运用 《IMSBC规则》解决实际问题。 《IMSBC规则》虽然由来已久,但是受技术条件限制, 其关于易流态化货物的分组原则和标准并不明确,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欠缺。 所以, 在使用《IMSBC规则》时,要加强《IMSBC规则》的学习和研究,深入理解其分组特点、思路和条款要求,准确地将其运用到安全管理工作中。
(2)加强铝土矿流动水分点检测方法的研究。 针对流盘法和插入度法等方法在铝土矿流动水分点检测方面的缺陷或不足,各有关部门和检测机构应加强试验方法研究,及早出台适用于铝土矿等货物的检测程序和标准,以期更好地保障铝土矿等货物的海上运输安全。
(3)加强安全监督,严格管理铝土矿等固体散装货物的取样工作。 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取样标准和要求,对分船运输、分批次集港集中装运以及水上转驳货物的取样工作分别进行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取样, 切实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取样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现场取样管理制度,杜绝违规取样、以钱买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4)提高铝土矿运输条件,保证其运输安全。 针对目前含水量超过10%的铝土矿分组不明、 流动水分点难以检测的问题, 建议在分组未明确和试验方法不成熟的情况下,为方便铝土矿运输、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有条件的港口应严格控制铝土矿含水量, 保证铝土矿含水量在10%以下。像烟台港一方面增加货物堆存期, 通过自然晾晒降低货物含水量; 另一方面积极协调陆路运输,如通过铁路运输含水量大于10%的铝土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