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 重要物质基础。自《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先后进行了多 次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矿山数量已明显减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也不断迈上新台阶。 传统意义上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就是一本储量台帐和数 字增减变化。由于历史原因,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起步较晚, 没有建立有效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现场监督机制,矿山矿产 资源开采量。损失量、剩余量、保有储量是多少,政府职能管理 部门无法掌握,全由企业说了算。储量失真、瞒报漏报以及破坏 浪费资源的现象普遍存在。资源补偿费的收取更是含糊不清。
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一项新制度, 工作的关键是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开拓创新,使这项制度焕发 出更强的生命力,更好为矿政管理服务。一是夯实矿山储量动态 监测基础;二是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组织和管理;上市强化 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四是继续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的创新发展;五是深入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核查工作。只有 保证储量工作的准确可靠,矿政管理部门才能管好资源,矿业 权市场才能公平、公正,矿山才能开拓市场、赢得生机、健康发 展。要将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与其他矿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起来,形成一种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 实将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