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地球自然环境的不断演变发展,其中涉及的很多突发事件会造成人类生命财产在瞬间遭受十分巨大的损失问题,譬如说台风、火山爆发以及洪水、地震等。基于地质学角度出发来看,由于岩石圈发生的变位以及变形、岩浆、地下水及地面水活动、重力场和地球磁场应用作用等相关因素导致的自然环境发生恶化情况,使得人类生面财产安全遭受严重损失,人们生存所需资源以及所处环境受到较大破坏,此类型地质现象或者是地质进程可被称作为地质灾害。若只是造成地质环境发生恶化,却未直接威胁人类生产生活,其生命财产安全未受损害,生活环境未被破坏的相关地质事件可被称作为地质灾变,其中包括在史前时期或者是地球无人时期形成的滑坡以及地震等情况。可见,多数地质灾害仅仅是自然地质作用的某些表现,如果人类居住场地距离危险发生地较近,或者是人类试图基于某些方式进行自然改造,造成地质灾变成为灾害问题,或者是加强灾变的危害程度。出现人类之后,自然活动以及人为作用导致地质作用发生频率和幅度发生较大变化。在局部区域范围之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超出地质作用的很多倍,然而基于长远角度来看,纵观全局,自然环境演变严格遵循自然界发展规律,不会将人的意志作为转移。在此并非否定环境所受到来自于人类活动的破坏作用,仅仅是说明必须从本质出发给予自然环境及灾害正确认识,针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良好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