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矿勘查的最终目的是为正确评价砂矿矿床,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和必须的地质资料,藉以减少矿山企业的投资风险。根据GB/T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将金属矿产砂矿地质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
预查是通过对区内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并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参考资料。
普查是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开展地质、物探、化探工作和取样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做出初步评价,对有详查价值地段圈出详查区范围,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基础资料。
详查是对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勘探提供依据,并为制订矿业开发规划、项目建议书提供资料。
勘探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以及查明矿床开采条件,进行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治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等方面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