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供电管理范围划分
1.机电一队管理范围
(1)地面110KV变电站出口至矿井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到采区变电所、变配电点以及各硐室供电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其中包括高压供电电缆、变压器、开关等设备。110KV变电站出口到地面变电所和各高压机房以及变电所到各用电车间的供电系统正常的维护和检修。负责根据矿实际生产进度,新增的所有高压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2)变电所内外供电的高压开关柜至用电单位移动变电站低压侧总馈位置(包括供电电缆),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事故均由机电一队负责处理(综采队工作面设备列车除外)。
(3)负责变电所内的高、低压电缆接火和各采掘工作面高压电缆接入工作。
(4)负责地面、井下高低压变电所(硐室)的值班、电气设备检修维护。
(5)负责所管辖变电所电度计量数据统计,每月按规定时间报机电科(大月23日前,小月22日前)。
(6)具体管理区域范围划分
①负责主井提升机房、副井提升机房、压风机房、主扇风机房、东、西区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②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其它采区变电所内的高、低压供电开关、电缆、变压器及所有相关的供电设施的维护、值班运行、标准化管理及故障处理等工作,并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③负责中央变电所至副井底操车系统、副井底清理斜巷的供电电缆、主井装载系统的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④井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变电所至移动变电站低压侧总馈间的电缆、设备(包括总馈)的维护、管理工作(综采队工作面设备列车除外)。
⑤东区变电所至矿灯房的低压供电电缆及矿灯房内的所有供电设施等。
2.机电二队职管理范围
(1)负责井下变电所、配电点至所管辖区域内胶带机的高、低压供电电缆维护、检查、悬挂整理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胶带机高、低压供电开关、“三大保护”等供电系统设施的维护、检查、整理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3)所管辖区域内胶带机的信号和保护系统及区域内照明、通讯等。
(4)具体管理范围:北翼上仓胶带机、北翼下运胶带机及北翼胶带机的高、低压供电开关、电缆及照明设施(线路)等相关的供电设施,北翼轨道、胶带巷道及北二轨道、胶带巷道洒水压风管路的日常卫生和维护工作。
3.服务公司管理范围
(1)负责地面东、西区变电站至所管辖区域内的380V及以下的低压供电电缆及所管辖区域内的所有供电设施。
(2)负责管辖范围内电能计量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在每月24日下班前将电度计量数字抄报机电科计量管理人员处,并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3)负责地面西区变电所至锅炉房、水源井、日用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北门岗,东区变电所至单身楼、办公楼、区队楼、东门岗、大食堂、联建、贵宾食堂、车队、矿医院及工广照明的低压供电电缆及区域内的所有低压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4.运输队管理范围
(1)负责地面从变电所开关柜馈出的380V以下至所管辖区域内的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
(2)负责井下轨道运输大巷所有电机车架空线及相关的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井下大巷照明的维护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内的通讯,井下主要轨道运输巷的照明、信号、安全保护装置、充电硐室的供电。
(3)具体管理范围
①地面变电所至矸石山绞车房的低压供电电缆和矸石山所有的低压供电设施。
②地面变电所至窄轨及窄轨照明配电室的低压供电电缆、沿线窄轨照明的供电电缆及窄轨照明灯的正常维护和检修。
③地面变电所至地面搅拌站的供电电缆及地面搅拌站的所有低压供电设施。
④地面变电所至地面电机车修理间的供电电缆及电机车修理间所有低压供电设施。
⑤井底车场电机车架空线、北翼电机车架空线及变电所整流硐室内的变压器及整流柜至架空线的馈出电缆,中央变电所至充电设备及清撒煤设备,北二采区变电所至北二液压绞车电源,所有大巷的照明及火药库的照明设施。
5.机修厂管理范围
负责地面东区变电所至所管辖区域内380V电压等级以下的所有低压供电设施及供电电缆的维护管理。
具体管理范围:东区变电所至矿车修理间及修理广场的低压供电电缆及车间、库房内的所有供电设施。
6.其它用电单位管理范围
(1)负责移动变电站(变压器)低压总馈以后设备的检查、维护(包括电缆悬挂)、电缆敷设整理、日常管理工作,出现高压供电系统故障后全力协助机电一队进行处理和抢修(综采队工作面设备列车除外)。
(2)负责变电所、配电点至所管辖区域的低压供电电缆及相关的所有低压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3)火药库的照明设施由供应科负责日常维护管理,检修时供应科通知运输队,由运输队负责检修工作。
(4)根据矿实际生产需要,新增划分区域内的所有供电设施。
(5)根据本区域范围划分,各相关区队要保证本区域的安全用电,在遇到紧急故障情况时,要听从调度室或机电科的统一调度、协调指挥,有义务协助其它区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7.凡是新增加的供电负荷和供电设施,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