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管理法实施条例》,特别是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已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实践不相适应。为完善涉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涉土行政处罚工作,近日,省厅执法局牵头组织成立涉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小组并召开次碰头会。
会议研究讨论了有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明确了起草小组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以及初步工作计划安排等相关事宜。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要求和任务分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研究成果。
省厅执法局、南京市局执法局、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德擎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厅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