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肖同社一行到新郑煤电公司开展巡回监察执法,集团公司安监局局长邹山旺陪同。
监察执法组详细了解了矿井近期安全生产情况、“6·1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后,围绕大排查“回头看”评估式监察、重大灾害治理、“一通三防”、雨季“三防”、采掘接替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监察,深入井下14207下底抽巷、12203上付巷、11210工作面等地实地察看。
针对下一步工作,监察执法组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超前管控好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持续稳定做好煤炭保供工作;二要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强化责任落实,在细节上抓管控,将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要加强管理人员和井下作业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四要持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力度,不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的排查治理,强化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