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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继续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发布日期:2022-12-01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192

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云污防字〔2022〕6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牵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前 言
受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共同影响,世界正经历着以气候变暖为显著特征的气候变化。气候变化问题不仅是21世纪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博弈中的重大全球性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我国经济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数据资料显示,云南省近60年来气温变化与中国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略大于全球平均气温增幅,干旱、暴雨、高温等典型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气候变化风险进一步加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任重道远。自2010年被批准为我国首批低碳试点省份以来,云南省在应对气候变化关键领域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扎实的工作,特别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低碳试点示范、生物多样性适应等方面成效卓著,为支撑我国国家自主减排的目标做出了云南贡献。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新的“双碳”目标不仅是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新自主贡献目标的关键时期。云南省将继续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毫不动摇坚持“生态立省”方略,紧紧围绕云南发展“三个定位”,全力打造绿色发展“三张牌”,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要机遇,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提升全省绿色经济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努力按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本规划重点回顾了云南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的成效,研判“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形势和环境,在国家下达的相关任务、指标的基础上,依据新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并结合我省要求,规划到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要目标、重要领域、重点任务,并展望了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的制定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在新时期的顺利实施,是我省各领域“十四五”发展低碳经济、开展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与成效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各领域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30.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省18%的目标任务。水资源、农业、林业和生物多样性、城市韧性基础设施建设、综合防灾减灾等气候适应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1.减缓气候变化工作扎实
低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全省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撑起全省经济总量半壁江山。工业结构转变为烟草和能源两大支柱产业双驱动。能源产业工业增加值突破1400亿元,占GDP总量的5.6%,成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占GDP比重达到40.3%,世界一流“三张牌”发展势头强劲,“绿色食品牌”产业综合产值达到5780亿元,“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持续发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8.0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1.1万亿元。绿色铝、绿色硅等绿色制造业加快发展,水电铝材一体化实现工业总产值350亿元,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实现产值约300亿元。
绿色能源发展迅速。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电力装机突破1亿千瓦大关,水电、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装机8830万千瓦,占比超85%,较全国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约9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0个百分点。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42.3%。“十三五”期间炭累计淘汰落后产能7022万吨,煤炭供给质量逐步提高。油气供应能力不断提高,中缅油气管道输送能力达到原油2300万吨/年、天然气120亿立方米/年,2020年输送原油1300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全国首家全面推广使用国Ⅵ标准车用汽油、国Ⅵ标准车用柴油。
节能减碳成果突出。能源消费强度稳定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4.5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7.5%,对全省1200余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495户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昆明经开区创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安宁、东川、兰坪、个旧列入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7个、绿色工厂5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6家、绿色设计产品64个,5个项目列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18家企业入选全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建筑、交通领域节能减碳成效显著,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全省累计推广绿色建筑超过2.6亿平方米,新增54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503个,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全省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000千米,新增高速铁路1000千米,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大幅降低了碳排放水平。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6.3万辆。
森林碳汇持续增加。全省森林面积不断增加,“十三五”期间全省林地面积由3.75亿亩增加至4.24亿亩,森林蓄积量由17.68亿立方米增加到20.6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55.7%增加到65.04%;湿地保护率由36.4%提高至55.27%。全面落实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创建了一批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公路,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74%,绿化覆盖率达39.88%;全省公园绿地面积1.95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7平方米。
2.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
水资源领域适应能力稳步增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取得新突破,滇中引水工程全线开工建设,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竣工验收,百余件中大型水库、重大节水工程相继建成。全省新增蓄水库容17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2亿立方米。南盘江、怒江、红河等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建设、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河段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提前完成1861.3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建成“五小水利”工程131.79万余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2。持续加大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水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全省湖泊、水库水质优良率为82.1%,主要河流的国控、省控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0.6%,全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以上。
农业和林业领域适应能力不断增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53.76万亩,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全面推进林业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了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强化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突,有效克服了雨雪冰冻、干旱等灾害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和损失,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森林火灾成灾率控制在0.9‰以内。
生物多样性保护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印发《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的生物多样性白皮书》,组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委员会。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实施珍稀植物物种就地和迁地保护保育61种10万余株,种子资源入库保护20种,回归种植20种15000株。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8%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明显提高。积极推动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全省23个设市城市全部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18个完成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累计建成海绵城市217.68平方千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攻坚,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
3.低碳示范试点项目稳步推进
云南省低碳试点省,昆明市、玉溪市、昆明市呈贡区、普洱市思茅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昆明市呈贡新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通过验收。成功打造呈贡信息产业园区低碳科技信息服务示范区、昆明医疗医药康体产业园区低碳医疗医药康体示范区等低碳产业园区。依托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麻昭、香丽、小磨、武易4个项目获交通运输部“绿色公路”示范称号;腾晋物流集装箱公铁海项目被列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昆明市获“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在16个州开展了24个低碳校园、39个低碳社区示范建设。开展玉溪市抚仙湖区域近零排放示范建设。曲靖市、普洱市开展了碳普惠试点,有效普及和推动了低碳认知与低碳实践。
4.低碳能力建设不断提高
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不断完善,制定了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实现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和部分州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建立起可监测、可报告和可核查的企业碳核查制度和体系,培训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人员3000余人次。开展碳达峰相关研究,尝试性开展重点城市碳排放达峰和减排路线研究。发布《森林碳汇精准扶贫项目开发方法指南》,成为我国首个森林碳汇精准扶贫项目开发方法指南。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全省累计26家企业获得52张国家低碳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居全国第二。印发《云南省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一批创新性低碳节能技术获得推广和应用。
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大自然保护协会、保护国际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开展合作,在临沧、红河、丽江、怒江、大理、保山、西双版纳等地组织开展了造林碳汇、森林经营碳汇、气候变化对高山生态系统及植被影响、热带生物多样性地区气候变化和适应性研究等。
应对气候变化面临形势分析
1.优势机遇
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目标带来的重大机遇。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了我国“3060”气候目标,是4个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中第一个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中央的战略决策显示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强决心与责任担当。我省未来的发展路径也必将受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深刻影响而面临重大变革,绿色制造、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将会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将为更多领域转型可持续发展、增加就业提供巨大机遇。云南省坚持绿色发展,争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造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政治基础会更加牢固,会面临更多政策制度的变革、创新和驱动,也将迎来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提质期。
区位优势为开展气候变化合作提供广泛机会。云南省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窗口和门户,地处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部,是我国国内唯一一个可以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省份,作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交汇点,又是未来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区位优势明显,为推动云南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对外开放和对内融合,以及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推进澜湄合作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了广泛的合作机会。
气候变化工作职能转隶带来的契机。随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由发改部门转至生态环境部门,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提供了更高效的体制机制保障,更利于在监测观测、目标设定、政策制定的落实与监督检查等方面实现统筹融合、协同推进、共同增效。可充分发挥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在线监测等制度和手段推进主要污染物防治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融合管理。
清洁的能源结构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重要支撑。云南绿色能源可开发总量超过2亿千瓦,占全国的20%,居全国第2位;已开发总量约1亿千瓦,占全国的17%,居全国第2位,清洁能源比重居全国第1位。其中: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1.28亿千瓦,居全国第二位;风能预计可开发量5500万千瓦,未开发超80%;太阳能预计可开发量8300万千瓦,未开发超过90%;煤层气、页岩气的开发应用方面也具备巨大潜力,预测煤层气资源储量5300亿立方米,页岩气可开采资源量5万亿立方米;生物天然气可利用量约12亿立方米/年,居全国之首。能源18项技术指标居全国第一,其中有5项达世界一流水平。丰富的绿色能源为推动以水电铝材、水电硅材、新能源汽车、石油炼化一体化为主的载能绿色制造业的发展,打造全产业链全环节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并为争取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达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实现碳中和提供丰富碳汇。作为森林资源大省,全省生物多样性位居全国第1位,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等3项指标在已公布数据的省区市中均位列全国第2位。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后续碳汇的开发和深入推进全省碳中和提供了丰富的碳汇资源,是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优势。
2.困难和挑战
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省同全国一样,面临愈发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向纵深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催生发展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局给云南建设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巨大挑战,如何立足发展新坐标,培育发展新动能,如何在坚持“两型三化”发展方向下,进一步提升和深化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延伸外延,作出更加系统、更为完善的战略部署是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课题,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社会经济各领域紧密相连,在整体的复杂环境中无法独善其身。
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呈现刚性增长。“十三五”期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呈现刚性增长,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焦炭、天然气、电力消费量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0.59%、24.95%和15.78%,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难度较大。全省能源消费领域的碳排放从2005年的约1.66亿吨增加到2018年的约1.78亿吨。尽管总体来看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增长趋缓,能源消费结构趋于清洁化、低碳化,但以目前的发展速度短期内难以达到峰值并下降,“十四五”期间,随着载能产业的快速扩张,能源供需将可能出现供小于求的形势,煤层气等能源开发以及将适度新增布局的火电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实施都将使碳排放控制面临巨大压力,若要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实现碳达峰,需要付出抓铁有痕的努力。
当前发展方式与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尽管近年云南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发展方式相对粗放、供给体系质量不高、全要素生产率和工业化程度还较低,仍有许多产业处于国际产业分工的中低端,过度依赖要素驱动,产业发展短板明显。工业经济对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依赖性依然较强,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短时间难以改变,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虽不断下降,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2.3%,已处在高位,风电、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虽然做到了有效补充,但受技术发展水平和政策环境的制约,总量仍然有限,使得省内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的空间较为有限。部分产业发展还存在“低碳不环保”的风险隐患,清洁载能型的水电铝、水电硅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不容忽视,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的废弃电池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问题也值得警惕。
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开展明显不足。各领域气候适应方面明显不足,水资源、农林、交通、城市等领域更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方面推进各项工作,水资源仍然囿于传统的满足供给需求,农业仍未在受气候影响显著的地区采取有力的适应措施,交通领域也主要满足常规通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并未更多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中体现对气候灾害的适应策略,与此同时,由于缺乏适应气候变化有力度的目标设定和硬性考核要求,导致适应措施力度不足,成效甚微。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围绕落实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方位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加快促进产业结构、空间结构、能源结构和消费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增强水资源、农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我国全面实现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作出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与发展协同融合。遵循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发展战略,坚持在发展过程中解决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两者互相融合,努力实现发展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双赢。
坚持长期与短期统筹平衡。树立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视野,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和具体行动应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进行。统筹平衡考虑长期目标和近期行动,长期目标应通过短期政策措施渐进推动,短期行为措施应充分考虑其潜在的长期后果。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坚持政府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引导作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宏观决策。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在低碳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低碳产业化,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汇交易,推动气候投融资,增加绿色金融供给。
坚持全面统筹与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建立健全统筹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减缓和适应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
坚持科技引领与示范先行。坚持以科技促进低碳发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加快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协同治理等关键低碳技术的应用。探索实践碳达峰和碳中和示范,持续深化各类低碳示范区创建,不断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技术和经验。
主要目标
——2025年主要目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全面完成。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创造有力条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46%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
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各重点领域二氧化碳、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计划有力推进。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水资源、农业、城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高寒山区、石漠化地区等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全省新增蓄水库容23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8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全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9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森林火灾成灾率控制在0.9‰以内;深入推进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城市生命线抵抗高温热浪、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气候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
试点示范取得显著进展。深化低碳试点省、市、区建设。建成一批各具特色、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镇、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项目。开展重点城市和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和协同减排示范工程。开展碳中和战略路径设计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推广一批具有良好降碳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
气候治理能力取得重要成果。区域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水平显著提高。气候变化相关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逐步健全。加快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稳定运行。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管理进一步融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进一步增强。气候变化国内外交流和务实合作不断加强。
——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碳排放总量已与全国同步实现达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形势日益明显,经济社会已稳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约达到60%,绿色能源产业壮大发展,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绿色能源强省目标全面实现。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稳定增加,碳中和目标稳步推进。水资源、农业、生物多样性、城市和生态脆弱地区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气候韧性明显提高,气候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全省气候治理与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融合,中国最美丽省份全面建成。
三、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控制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稳妥地支持和鼓励部分地方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实际推进碳达峰,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
1.实施区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并发布《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基于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科学研判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形成我省碳排放达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落实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对策措施,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推动州梯次有序开展碳达峰行动,各州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试点探索碳排放达峰和总量控制的新思维及新模式。定期对州达峰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并把达峰进展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推动重点部门和行业碳排放尽早达峰
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做好全省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设计,研究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部门和行业分解机制。推动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部门制定分领域碳达峰方案和减排路线图。探索编制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重点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鼓励火电、钢铁率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倒逼行业升级改造。在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推广低碳技术和节能技术应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达峰工作。


专栏一 重点区域、部门和行业达峰项目
区域碳达峰试点项目。开展重点地区不同减排和发展情景下地区碳排放达峰预测,制定碳达峰减排路线。推动昆明、玉溪、普洱、红河、曲靖等国家低碳试点地区和滇中重点城市开展城市碳达峰预测,编制碳达峰方案。
部门和行业试点项目。开展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部门碳达峰预测,制定行动计划和重点减排措施。在能源消耗量、碳排放量较大的火电、建材、钢铁、化工等行业推动编制行业碳达峰方案,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碳捕集利用、零碳、负碳等减污降碳新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多渠道推动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要突破。

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
全面实施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862”[ 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862”战略:“8”指优化调整工业结构、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工业低碳发展、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稳步推进清洁生产、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八大主要任务;“6”指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工业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工业用水效率提升、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六大重点工程;“2”指新一轮绿色技术改造和工业低碳两大重点行动。]战略,加快推动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到2025年,绿色产业体系得到快速发展,绿色产品大幅增长,新能源汽车、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与服务等绿色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优化升级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要求更新调整淘汰类、限制类目录清单。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提高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比例,将传统煤化工、石化化工行业纳入产能置换管理。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前提下,科学引领绿色铝绿色硅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以绿色铝为品牌的世界一流“中国铝谷”,打造绿色硅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加快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和绿色建材,积极发展新型墙材,引导传统建材企业向新型建材企业转型。依托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加快发展石化深加工产业链,耦合发展新型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推动延伸精细化学品、纺织品等终端产品。巩固提升磷化工的优势地位,发展磷烯、磷系新型阻燃剂、新型肥料等。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动能,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引擎。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昆明、玉溪、楚雄等建设成为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产业集聚区。聚焦4G补短板、千兆宽带、5G网络覆盖等重点,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5%;发展以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加工中心、航空设备和系统、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新型物流成套装备等为重点的高端装备;支持在滇中地区打造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前瞻布局纳米、智能、仿生等前沿新材料研发,培育壮大高端钛合金、铝合金、稀贵金属、稀土催化功能材料、半导体材料等一批关键战略材料;推进生物技术在医疗、农业、化工、能源等领域进一步渗透,为“健康云南”“绿色云南”提供新支撑;发展以节能产品制造、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为主的高效节能产业,以环保技术装备制造、环保应用和服务为主的先进环保产业。到2025年,基本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中心和创新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技术创新、产品设计、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等科技研发和创业服务;促进工业设计、信用中介、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售后服务等商务服务加快发展;支持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环保管家、碳资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和管理模式发展创新。全力推进生态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依据全省生态旅游资源、交通干线和节点城市分布,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单元,培育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形成一批省域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打造一批生态风景道,形成点线面相结合、适应多样化需求的生态旅游发展格局。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以上。
专栏二 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
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有色金属领域,加快云南文山铝业60万吨氧化铝提质增效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云铜冶炼加工总厂和云铜锌业本部搬迁项目,云南新铜人实业有限公司高端专用铜材技术改造项目,云南锗业提锗二次炉渣回收、低品位锗矿资源化利用研究及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建材领域,加快推进昆明禄劝县石材加工生产线改造、易门陶瓷特色工业园区、文山市石材开采及精深加工、鲁甸万隆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制砖等项目建设。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信息技术领域,加快推进国际通信枢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智高科技红河州产业园等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融创天下微总部经济园区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云南信息化中心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等建设。先进制造领域,建设以绿色铝为品牌的世界一流“中国铝谷”,打造绿色硅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实施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先进农机装备、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等重点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攻关项目;加快云南德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等新开工项目建设,加快北汽昆明新能源汽车项目等已签约项目落地。新材料领域,实施HRB600E高强度抗震钢筋研发及产业化、年产6000吨高速轨道列车用高强高导铜合金产业化、新型显示器产业化、先进电池材料产业化、聚丙烯新材料及聚甲醛系列产品产业化、液态金属材料及器件产业化等项目。节能环保领域,实施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装备和产品制造项目。
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制造业向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生产服务拓展延伸,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从生产制造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实施昆明市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工程;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众创空间和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全省、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节能环保产业孵化基地和总部经济基地。生态旅游领域,打造滇中核心旅游圈、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沿边开放旅游带等区域性整体旅游目的地;打造云南怒江大峡谷地质生态旅游线路、云南茶马古道生态旅游线路等精品生态旅游线路。
产业园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制定云南省产业园绿色发展示范工作方案,建立产业园绿色发展示范推进工作机制,发布云南省产业园绿色发展示范指南。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园区应用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环保与资源再利用等共性技术,积极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改升级。开展产业园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遴选和创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国家绿色园区创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探索园区智慧化管理模式,开展绿色智慧园区试点建设。

推动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定高效的天然气储运体系,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模式,着力打造绿色能源千亿级产业,推进云南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
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结合各地发展特点和发展实况,科学合理将全省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州,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强化源头控制、节能审查,建立健全用能预算、新上项目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等管理制度。构建“双控”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市场交易、核查监管等制度框架。
2.继续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建设褐煤提质工艺及成套设备项目3—5个,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开展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逐步推广“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鼓励“煤-化-电-热”一体化发展,加强各系统耦合集成,推进煤化工与发电、油气化工、钢铁、建材等产业间的耦合发展。推动现有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煤矸石、煤泥、煤矿瓦斯等资源化利用的力度,推广矸石井下充填技术,支持低热值煤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及锅炉的研发及应用,提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建成22个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到2025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稳步提高。
3.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遵循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积极有序开展大型水电开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白鹤滩、托巴水电站建设,加快推进古水、旭龙、奔子栏等水电站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推动金安桥、向家坝等水电站扩机,全面建成金沙江、澜沧江流域两大水电基地。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工建设风电、光伏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充分利用大型水电、火电基地调节能力,加快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以及曲靖“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20个国家级试点县;在绿色铝、硅重点产业园区和新兴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开展交通、通讯、物流、新增建筑等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示范。积极推动页岩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探索地热发电,推进干热岩试验性发电机推广利用。到2025年,全省电力总装机1.4亿千瓦以上,绿色能源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占比86%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约4200亿千瓦时,力争建设新型储能规模200万千瓦左右,支持氢能产业试点,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4.建设稳定高效的天然气储运体系
加强天然气气源建设,扩大中缅管道天然气利用规模,充分利用已进入昭通的“川气”,积极推进楚雄盆地天然气、昭通页岩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加强液化天然气生产和资源开拓,依托中缅天然气,在干管沿线建设小型调峰用LNG加工厂。推进成品油管道以及南环线、东干线天然气管道建设,构建“一横一环四纵”覆盖全省的天然气管网。加快州天然气干支线建设,并根据中缅天然气管道干支线和全省天然气主要支线走向及分输站、门站的位置,建设一批压缩天然气母站,实现向全省大部分县供应天然气。推进城市燃气管网和城乡加气设施建设配合天然气干支线管网建设,在全省推广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成功经验。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应急和调峰储气配套设施。
5.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模式
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电网技术和管理水平,构建新能源发电、储能调节、用电负荷“可视、可测、可控”调控体系,建立“信息完备、预测精准、调整灵活”的电力运行智能化调度系统。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平台,发展分布式能源、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务、绿色能源灵活交易、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等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设备研发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和模式的国际应用与合作。
专栏三 低碳能源体系重大工程
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包括水电、煤电项目、煤炭、页岩、新能源等六类项目。水电项目,建成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开工建设金沙江上游旭龙、奔子栏电站、澜沧江上游古水水电站、推动向家坝、金安桥等项目。优化火电布局,规划建设开远小龙潭、弥勒新哨、昭通镇雄和雨汪电厂燃气煤电项目。加快推进昭通页岩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重点布局威信、盐津等区块,2025年形成年产能18亿立方米。规划建设31个新能源基地,装机规模1090万千瓦;建设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以及曲靖“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示范项目。实施临沧甲醇制M系列车用混合燃料,曲靖呈钢100MW亚临界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曲靖、昭通等高突煤矿区瓦斯地面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实现地面瓦斯抽采量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研究推动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能源储存项目建设,发展蓄能电站,提高能源调节和保障能力。

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
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支持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供应链,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稳健提升。
1.大力提升工业能效水平
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持续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提高诊断服务水平,以钢铁、水泥、有色、化工、机械、电气、电子、医药、食品、陶瓷、造纸、制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依托市场化组织对主要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提升节能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系统信息化改造,推进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适时修订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评价指南,开展能源管理体系专业培训,加强企业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工作,推进能源管理与其他标准体系互相融合。持续开展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发挥能效“领跑者”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能效“领跑者”征集审核发布制度,积极推荐我省企业申报全国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加快企业层面节能降碳奖惩制度建设。
实施能效提升工程。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进一步淘汰电力、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加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和“油气化”替代改造。以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业窑、供热系统、电机系统、空调系统、空压系统、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加快实施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能源梯级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等改造,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加工转换、输送、消费、回收系统。推进大型工业企业加大节能项目投入,并组织下属企业以点带面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广大中小企业重视节能技改工作,及时更新改造高耗能淘汰类用能设备。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2.推进重点行业降碳减污
推进钢铁行业低碳转型。减少原燃料消耗,通过在原料制备、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等原燃料消耗的环节采取优化原燃料配比、稳定原料质量、强化精细化管理等全过程控制减少碳排放。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限制长流程钢铁生产,大力推动电炉短流程炼钢和氢能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到15%以上,对电炉炼钢实施等量置换,提高电炉生产效率,加快提高钢铁企业智能化车间、无头轧制、低碳炼铁等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废钢利用比例,推广应用钢铁工业煤粉催化强化燃烧、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富含一氧化碳气体二次能源综合利用等。持续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钢铁烧结烟气、焦炉烟气和高炉煤气实施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建材行业低碳转型。提高建筑质量,延长建筑使用寿命,从需求端减少建筑材料使用量。大力推广水泥生产原燃料替代,鼓励传统水泥工业使用碳密集程度较低的燃料,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替代燃煤,推动水泥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使用电石渣、粉煤灰、钢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替代粘土等高碳酸盐原料。加快发展新型低碳水泥,加速开发替代水泥的新兴绿色胶凝材料。提高水泥散装率,降低水泥中熟料含量以及实施碳捕集等新兴技术实现水泥产量增长与直接碳排放量脱钩。加快开发水泥生产智能化控制与管理体系,实现生产管理的智能化系统与先进寻优智能控制系统联合,实现水泥制造的智能化。
推进石化与化工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发展,并逐步发展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电解制氢、CO2利用和生物质转化技术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加大褐煤资源利用,依靠技术创新推动现代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精细化工融合发展,实现煤炭“由黑变白,由白到细”转化。提高中低品位磷矿、磷石膏以及氟硅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含磷废水的处理及回收利用,加快推广黄磷绿色清洁生产和废气处理新技术应用。加快在石油与化工行业开展二氧化碳回收、捕集和利用技术。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低碳转型。促进低效产能淘汰退出,主动压减过剩产能,坚持全过程控制理念,提高有色冶金行业低碳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清洁载能水电硅、水电铝产业,开展低品质铝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电解铝槽智能化及低排放技术,低成本短流程炼铜清洁冶炼技术,超纯稀有难熔金属冶炼技术,难选冶矿石提金技术,组合还原剂替代木炭生产工业硅等技术,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部绿色铝合金化,力争全部就地转化为铝材和铸件。加大废旧有色金属的再生利用,提高再生有色金属占市场供应量的比重,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冶炼的副产品或中间产品,减少物料损失与排放,实现资源重复、多级利用。加强有色金属冶炼烟气的治理,推动实施超低排放,制定有针对性、高效性、可靠性的常规污染物与重金属、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实现多效减排。
3.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通过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广利用电石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矿渣等固体工业废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加快发展新型低碳水泥,鼓励采用电炉炼钢—热轧短流程生产工艺,推广有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生产工艺技术,改进电石、石灰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改进化肥、硝酸等行业的生产工艺,应用控排技术,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氧化亚氮的排放。实施高温室效应潜能值气体替代,通过采用合理防护性气体、创新操作工艺、开展替代品研发、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大幅度削减工业生产过程含氟气体排放。
4.开展工业低碳试点示范
继续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创建,结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力度,推进园区碳排放清单编制、园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和实施,推动园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引导企业实施低碳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低碳企业评价标准、指标体系,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碳达峰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展低碳产品创建和认证,增强企业低碳竞争力。
专栏四 工业降碳减污重大工程
工业能效提升工程。优化园区或工业聚集区集中供热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对园区燃煤锅炉、余热锅炉、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增加分布式清洁能源供应,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与常规能源多能互补的供能模式。开展“能效电厂”建设,以110千伏配电网范围为基本区域单元,制定实施区域用电系统优化方案,对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组、空调等用电设备进行淘汰、升级改造,对企业水、风、气、汽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推进“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和运营新模式。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用能企业用能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善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工业能耗分析系统。实施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特别是冶金、建材窑炉节能诊断和综合改造。针对冶金、化工行业能耗较高、系统复杂、流程较长的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和综合能源服务。依托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节能公司建设节能低碳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加大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数据中心、5G 基站、采暖等领域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加大对在网运行低效变压器的监察力度。
重点行业低碳转型工程。实施工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工程,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以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依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在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钢铁行业实施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烟气循环、电炉钢短流程工艺等技术改造;有色行业实施新型结构铝电解槽、铝液直供、富氧熔炼、蓄热式燃烧、铜铅锌富氧强化熔炼等技术改造;石化化工行业实施炼化能量系统优化、烯烃原料轻质化、先进煤气化、硝酸生产技术提升等技术改造;水泥行业实施高固气比熟料煅烧、大推力多通道燃烧等技术改造;造纸行业实施纸机高效成型、高效双盘磨浆机等技术改造。实施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减排工程,通过工艺优化改造、原燃料替代、超低排放等工程实现二氧化碳、氧化亚氮以及含氟气体等排放。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动,重点推进磷石膏、黄磷炉渣、电石渣、煤矸石、铅锌尾矿、赤泥、硅渣等综合利用工程。
低碳工业试点示范工程。加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园区或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峰,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打造“净零碳”“碳中和”工业园区。开展低碳企业试点示范,开展低碳企业评价,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在建材、化工等行业推进碳捕集、利用示范工程,促进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推进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开展典型产品绿色设计水平评价试点,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等行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示范。吸引绿色铝、绿色硅下游绿色产业链聚集,推动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抓手,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200家、省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5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家、5家绿色企业及百种绿色产品。

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
重点抓实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探索建立适合云南地域、气候、资源、经济、文化特点的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节能改造、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创新型产业。
1.全面提升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水平
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推广政策,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过程的数据采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调整政策规定和执行标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整体提升工程建设质量,高质量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规范申报、审查、公示制度,提高绿色建筑标识质量和效率。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
2.加大建筑节能力度
建立建筑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广泛应用高强度、高性能建筑材料,提高工程建筑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木结构建筑。积极开展太阳能、地热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在民用和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和使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比稳步提高。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重点能耗建筑实行动态监测。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鼓励推动建筑屋顶、墙面立体绿化。鼓励建设绿色农房。
3.推动发展低碳建筑创新业态
适应市场需求,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节能改造、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创新型产业,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强化对建筑节能管理与服务项目的支持,出台建筑节能服务领域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激励机制与引导,有效推动建筑领域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变。
专栏五 低碳建筑重大工程
建筑领域低碳建设工程。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

强化交通领域排放控制
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建设,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优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高度融合、有机衔接。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全面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云南省 “非二”温室气体约占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20%左右,主要来自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排放的包括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碳等四种温室气体,“非二”温室气体具有较高的增温潜势,与大气环境质量密切相关,有效控制“非二”温室气体,是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健全“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
完善监测和统计,摸清我省“非二”温室气体排放家底,推动建立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等各领域的“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统计制度,组织开展“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监测;加强“非二”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监测技术相关研究,开展排放清单编制。
2.制定“非二”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和规划
高度重视“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紧迫性,结合国家减排战略和部署,加快制定近、中、远期“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非二”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体系,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标准。
3.加大重点领域“非二”温室气体减排
强化能源活动领域“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控制煤炭开采甲烷排放,大力推进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提高瓦斯抽采率和抽采利用率,开展煤矿煤层气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力争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抽采利用率明显提高。控制油气系统甲烷排放,开展油气系统挥发性有机物与甲烷排放协同控制,开展涵盖油气生产、处理和储运业务的全系统甲烷泄漏监测和甲烷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工程。
加强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控制。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控制硝酸产量,化解过剩产能,改进现有硝酸生产设施的生产工艺,鼓励采用三级处理法氧化亚氮分解技术,实施硝酸生产氧化亚氮排放削减工程。控制电解铝生产过程全氟化碳的减排,优化工艺参数和操作流程,优化电解槽设计、强化原辅材料成分和质量管控、设备管理维护,全过程减少含氟气体排放。提高电力生产过程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率、减少泄漏,加强原料替代,通过持续性改造和优化,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化利用等多重效应。
控制农业领域“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推广畜禽饲养饲料质量改善、营养调控和饲料添加剂等技术,实施舍内干清粪、粪便厌氧处理及沼气回收等手段,有效控制农业活动甲烷排放。推广交稻旱种、集中育秧等技术控制稻田甲烷排放。大力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推广耕地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精准施肥技术,推广化肥减量化,进一步控制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控制废弃物领域“非二”排放。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生活垃圾处理由填埋转向焚烧发电,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垃圾焚烧比例占垃圾总处理量的50%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大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甲烷回收利用,减少甲烷排放。
专栏七 “非二”温室气体减排重大工程
“非二”温室气体减排工程。依托环境统计体系,完善“非二”温室气体统计,开展“非二”排放清单编制,制定“非二”减排行动计划。开展能源活动领域、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的“非二”温室气体减排,实施过剩煤炭产能化解、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示范、油气全系统甲烷收集利用示范;实施工业生产原燃料替代、工艺设备改造优化、清洁生产等过程排放控制工程;实施农业科学种养工程,持续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化肥零增长、测土配方等推广项目。实施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泥和农业秸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

1.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管理全生命周期贯彻绿色低碳理念。加快铁路专用线扩建,扩大铁路网覆盖率,加快完善公路网,大力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统筹布局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机场等重要枢纽集疏运体系,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组合效率。加强城市低碳出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市公园和湖泊等建设一批慢行跑道和骑行绿道。
推进新能源车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充电桩和充电站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服务网路布局建设力度,强化充电桩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枪。推动LNG、电动、氢能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技术进步,鼓励在高原湖泊和城市河段等区域率先示范应用。推广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交通装备的智能检测监测技术和运维技术,加速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低效交通装备。
2.全面实施绿色运输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推进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鼓励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到2025年,营运车辆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率分别下降4%和3.5%。提高城市群内轨道交通通勤化水平,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打造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出行。以昆明、玉溪、保山、普洱为试点,开展“绿色出行”示范创建专项活动。
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环卫、旅游客车、景区摆渡车新能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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