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超过规定时限没有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二是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不宜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三是拖欠、少交、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四是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的;五是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六是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七是经储量核查,资源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八是存在安全隐患,经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九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群众意见较大的;十是不按时履行土地复垦任务的,或复垦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记者近日获悉,山东省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在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的基础上,严把采矿权延续登记关,列出了不予受理延续登记的10条规定,维护了矿业市场正常秩序。
点击下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