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办矿山的地质勘查使用核实报告来套,应加以区分。
(3))矿权设置应为拟设矿权;矿权设置也不合理;
(4)矿山的用途及工业要求不明确;(行业要求)
(5)矿床特征和矿体特征不吻合;
(6)矿石质量过于简单;
(7))地质工作方法和质量评述没有按地质普查的要求进行评述:
(8)资源储量估算方法一般采用水平投影法,不正确,大厚度矿(大于30m)建议选用剖面法;
(9))单剖面是不能用来进行资源储量估算的。因为没有剖面间距。
(10)资源储量类别确定理由不充分:
(11)图件;平面图未冠名“四川省”、无矿种或无矿区、(2)剖面图可以不要“四川省”只要矿区名称即可(3)资源储量估算图常定名为“储量计算平面图”,我们做页岩、砂石、建材矿为小型矿山,地质勘查达到普查阶段即可,只能估算其资源量,没有储量。
(12)矿权设置”未说明矿权的来历、如何确定的矿权?由哪些部门确定的矿权?
(13)“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该章节不要,资源储量核实才有该章节。
(14)“块段划分及资源储量类别的确定”内容不具体。如何划分块段、划分了儿个块段,依据什么条件又将各块段的资源储量类别确定为哪种类别?
(15)勘查对象认识不清:粘土(疏松未固结者称为粘土)、泥岩(己固结成岩的,但层理不明显,或呈块状,局部失去可塑性,遇水不立即膨胀)、页岩(已固结成岩的,但具有明显的页状层理,己大部分失去可塑性)均属于粘土岩。
总之,对各矿种的地质勘查规范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