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龙岩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龙岩市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耕地保护监管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要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充分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村(居)两委负责人负责的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耕地保护“一张图”,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衔接,依法打击破坏耕地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农业农村、发改、住建、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履行耕地保护义务,城市管理、林业、审计、统计、民政、统战、宣传、文明委和司法机关按要求履行涉及耕地保护的职责。
《实施方案》要求——要建立三级巡查网格,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巡查网格,建立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三定”工作机制,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建立健全发现、制止、查处、整改、移送等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的查处机制,乡镇(街道)、村(居)对网格区域进行定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耕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按法定职责积极指导和参与破坏耕地等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自然资源会同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耕地保护情况专项督查,定期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预警约谈机制。根据土地卫片执法和省级组织的“天地网”动态监测,定期向县(市、区)政府通报耕地破坏等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较为严重的县(市、区)开展预警或约谈。对县(市、区)辖区范围耕地保护不力、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100亩、违法严重或查处整改工作较为落后;乡镇(街道)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10亩的、违法严重或查处整改工作较为落后的予以约谈问责。【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吕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