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平原县委第六巡察组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议在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刘湘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洪合,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明国及第六巡察组全体成员,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专项巡察时间为6月中旬至8月下旬。
会上,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明国进行了巡察工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刘湘元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意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海岭主持会议并代表局党组作表态发言。
王明国同志指出,专项巡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情况;二是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情况;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四是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情况。五是疫情防控常态化。
刘湘元同志强调,一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方向,及“十六字”方针。二是认识此次巡察的意义,各单位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对巡察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推诿,不拖延,真管真严。
赵海岭同志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全局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运用到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实践中去,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平原县自然资源局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