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有效遏制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发生,惠民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启动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服务模式,作为惠民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的有力补充。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是指,针对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共同签订《不动产转移登记单方申请确认书》,这样购房人只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发票、买卖合同等材料就可以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无需开发企业到场共同申请。
6月24日,巩女士持相关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单方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这是惠民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收到的首例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在开发企业不到场情况下,仅用时30分钟,巩女士就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巩女士表示:“现在办理不动产证真实越来越方便了,开发企业没到场业主就可以领到证书!”
近年来,惠民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靠前服务,先后推出帮办代办、绿色通道、上门服务、交(地)房即交证、无纸化办理、单方申请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全力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