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必须在充分综合研究矿床地质条件,控矿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按投资者认可同意的工业指标圈定矿体,估算矿产资源/储量。预查、普查时可用我国稀土矿山数十年开采经验总结出的一般工业指标进行圈算;详查、勘探所用指标应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论证确定、投资者认可下达的工业指标进行圈算。
(2)根据矿体形态、产状和勘查工程控制程度,选择合理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断面法(水平断面法和平行垂直剖面法)、地质块段法和地质统计法和最近出现的SD法等。
(3)对稀土内生矿床应按矿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别、矿石类型、品级划分矿块(段)、分别估算矿石量、平均品位[W(REO),%]和稀土氧化物量(REO,吨)。对风化壳离子吸附型矿床还应根据稀土配分成果计算轻(LREO=La2O3+……+Nd2O3)、中(MREO=Sm2O3+Eu2O3+Gd2O3)、重(HREO=Tb2O3+……+Lu2O3+Y2O3)稀土氧化物量及Y2O3、Eu2O3等计价元素的氧化物分量储量。其中储量用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的数量表示。基础储量、资源量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示。相应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图件上应标明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在地质空间的分布。
(4)达到工业要求(以投资者下达的工业指标为准)的共生组分,应分别圈定矿体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已查明赋存状态,可以综合回收,有经济效益的伴生组分,应分别估算矿产资源/储量。
(5)参与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各项取样工程、样品测试质量均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
(6)估算矿产资源/储量时,应扣除截至野外勘查工作结束时采空区的矿产资源/储量。
(7)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单位,矿石量为万吨,稀土氧化物量为吨。
2、确定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要求
(1) 面积测定
可用几何图形法、坐标法等多种方法求得。选择任何一种方法皆应测定两次以上,且两次的差值不得大于2%,取其平均值。或GIS系统求取面积。几何图形法要求图形尽可能简单。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图件的比例尺视矿体规模而定,一般为(1:1 000)—(1:500)。
(2)平均品位计算
①单工程(或样品段)平均品位计算:当样品长度相近时,用算术平均法求得;当样品长度不相近且品位不均匀时,需用样长加权平均法求得。
②特高品位处理:一般品位值高于矿体(床)平均品位六至八倍的样品称为特高品位,确定特高品位时,当矿体品位变化大时,取上限值,变化小时取下限值。处理特高品位前,__应对被视为特高品位的样品副样进行第2次内检分析,当两次分析的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确定为特高品位时,用__次的结果作为待处理的特高品位值。处理方法是,用特高品位参加其所影响到的块段或单工程平均品位计算,用计算出的块段或单工程(矿体厚度较大时)平均品位,代替该样品品位参与块段或单工程平均品位的正常计算。如果特高品位呈有规律分布,且可以圈出高品位带时,则可将高品位带单独圈出,分别计算储量,不再进行特高品位处理。
③矿块平均品位计算:一般用算术平均法求得。当矿体厚度与品位有明显相关性或工程分布不均匀时,用厚度加权或工程控制的面积加权计算。
3、矿体的圈定和连接
(1)矿体圈定
①矿体的圈定和连接应在充分研究矿床地质特征、成矿控制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投资者认可下达的工业指标进行。
②在单项工程中用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圈定矿体,小于最低可采厚度而品位较高时,可按米百分值圈定,以该工程为截止点圈连矿体。等于或大于剔除厚度的非矿部分应作夹石单独圈出。
③在圈定矿产资源/储量时,单工程中若有连续多个样品大于边界品位而低于最低工业品位,允许带入相当于夹石剔除厚度的样品,其余的应单独圈出作为边际经济资源量。
④见矿工程间一般用直线连接矿体,在掌握矿体形态变化规律时,可用自然趋势曲线连接,但工程间矿体厚度不应大于相邻两工程实际最大见矿厚度。
⑤相邻两工程的平均品位均低于最低工业品位而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时,应单独圈出,计算边际经济资源量。
⑥矿体外推,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当无规律可循时,一般按网度的1/2尖推或1/4平推。当采用米百分值时,一般不得外推。
⑦稀土多组分共生矿体,可以任选一个最佳边界品位或综合工业品位圈定矿体。指标由主管部门或投资者下达。
⑧在确定矿体边界的基础上,根据勘查工程的控制程度(即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和预测的)圈定并划分矿产资源/储量类型。再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结果,依据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详细划分并圈出各类型的资源/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