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宜用于夹石较少, 不需分采, 形态不太复杂、 厚度大于5m的急倾斜中厚矿体或任何倾角的厚大矿体;
2. 急倾斜、 倾斜厚矿体分段高度宜为20m~30m; 倾斜中厚矿体沿走向脉外布置电耙道时,分段高度宜为10m;
3. 有底柱分段崩落法, 宜采用垂直分条、 小补偿空间挤压爆破; 挤压爆破的补偿空间系数,应按不同落矿方式选取或通过试验确定,补偿空间系数宜为15%~20%;
4. 缓倾斜矿体采用竖分条崩矿时, 矿块中矿体最凸起部位应设有切割槽; 急倾斜、 倾斜中厚矿体,矿块沿走向布置时,矿块中矿体最厚部位应设切割槽;
5. 上下分段同时出矿时,上分段超前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分段高度的1.5倍;
6. 开采厚大矿体且盘区产量大时,应布置专用的进风和回风巷道;
7. 采场顶板不能自行冒落时,应及时强制崩落, 也可用充填料予以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