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6.24垮塌事故”又一次揪住了全中国人民的心,但不得不承认,我们还面临更加残酷的地质灾害现状:山地丘陵区约占国土面积的65%,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防范难度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
而从国土资源部2016年12月底公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来看,我国还存在17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
青藏高原东缘泥石流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珠江三角洲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
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
长江三峡库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
长江三角洲及江浙沿海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
黄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缝重点防治区
陕北晋西黄土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新疆西南地区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从显示的位置来看,此次发生垮塌事故的“茂县叠溪镇新磨村新村组富贵山”在图2区域:“青藏高原东缘泥石流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地质灾害防治有四大体系,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是专业性技术性工作,不能依靠群众报告和非专业的地方行政干部巡查排查,而是要依靠专业的地勘队伍。这几年工作力度加大,有1080个县完成了1:5万的详细调查,全国还有约一半的任务没有完成;完成勘探1.5万多处,估计还有一半甚至更多需要开展的勘探工作。地质灾害调查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复查,要评价确定新增的,是经常性的工作。矿山地质环境详细的调查评价还没有做,地下水、地质遗迹、地热、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都需要做详细的调查评价。
目前很多地勘单位正在面临升级转型的关键期,有些地勘单位选择了公益二类,有些地勘单位选择了改企,但不管是公益一类、或是公益二类,还是改企的地勘单位,都需要大批地勘力量参与到地质环境调查领域当中来,并且将成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需要注意的是:监测预警比起调查评价更加薄弱,需要做的工作更多。地下水方面正在实施国家监测工程,往下延伸,省市县都需要建立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也应建立矿山点上监测为基础,层层全面覆盖的各级监测预警网络。地面沉降不仅需要点上的监测、行政区域的监测,更需要建立扩大范围的区域监测,如长三角地区、华北平原及汾渭盆地等。一个地级市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应该囊括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古生物化石等领域,每个领域都应由监测点、监测站、监测总站构成,再加上化验、分析、研究、科普、宣传、咨询等,其业务工作量适合一个数百人的中等规模的地勘单位承担。地质环境的监测,不同于地质找矿勘探,需要在一个点上连续性、经常性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现在很多地勘单位申报了公益一类改革方向,就应该主动转向地质环境监测领域。
从改革发展角度看,这个领域主要是以企业方式进入才比较方便,所以应是选择企业化的地勘单位的发展方向之一。地质灾害应急也需要地质专家,应急的产业化还没有起步。
若从区域上看,地质环境领域有广大发展空间,能吸引更多地勘单位。我国所有的沿海地区地质工作,已经或正在转向地质环境,加上600多个城市的地质工作,再加上农村的地质环境工作等,保守估计也能容纳全国1/3以上的地勘力量。
改革需要时机,也需要条件,具体单位的改革发展还需要具体把握。期待着更多的地勘单位和力量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域当中来,充分发挥地勘队伍的专业性,不再看到类似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