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采样方法的因素
采样方法,尤其是山地工程中的采样方法,取决于地质因素与经济效果两方面:
1.地质因素方面:
首先要考虑到所含主要有用组份的矿物分布的均匀程度,同时兼顾所含有害组份的矿物分布状态。矿物分布状态一般反映为各种不同的矿(岩)石结构、构造。在有益,有害组份均匀、矿(岩)石结构、构造简单时,可选用连续拣块法;块状、细脉浸岩状矿石可选用小规格刻槽法或其他方法;组份分布不均匀时选用方格法、剥层法或全巷法等取样面积较广的方法;而某些有用矿物颗粒粗大且组分不均匀的矿石只宜用全巷法。其次要考虑矿体的规模、产状,如矽卡岩中白钨矿矿巢,基性岩中的镍矿矿筒、矿囊等,宜用全巷法或剥层法,尤其在此类矿体。厚度小于坑道断面时,剥层法比全巷法更为适宜,避免了围岩掺入试样内引起贫化。
2.经济效果方面:
在地质效果相同的条件下,尽量选择成本低、效率高、劳动强度较轻的简单的采样方法。此外,找矿勘探各阶段中的目的要求和技术装备状况,也是选择采样方法时应予考虑的因素。当前分析技术正由化学分析逐步向器械分析发展,对试料重量,也由多而少,因此如何采用代表性强、采样比较简便的采样方法,是一个需要探索的新课题。
(二)各种采样方法
1.目前山地工程中使用的采样方法,对山地工程中矿体揭露范围而言,有三类:
(1)“线型”:包括拣块法、刻槽法、打眼法;
(2)“面型”:包括方格法、刻线法及剥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