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注,以各地具体要求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1、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附电子文档)(一式三份);
2、勘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地质勘查工作计划书(计划项目)或地址勘查合同书(市场项目)(一式三份);
4、地质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5、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申请的区块范围图(一式三份);
8 勘查前期工作总结(附完成工作量及会计核算表)及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附图:申请勘察工作区范围图)(一式三份)。
每次延续不超过 2 年,但是可以无限次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