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探异常查证工作方法
化探异常查证工作紧跟化探异常筛选。开展化探异常查证工作之前, 首先要保证的查证人员的综合素质, 尽量选配综合素质较高的查证人员担任异常查证工作。化探异常查证人员在正式实施工作时, 要先将化探异常筛选工作中得到的组合样品作检验、分析, 筛选结果中原始分析值的准确性, 然后将核对得出的分析值与筛选工作中得到的分析值相比较, 看两组分析值是否一致, 若一致可直接确定并审批;审批之后, 要将分析得到的异常单点样加以提取, 然后对提取的单点样进行化验, 得出化验结果, 并绘制出相应的数据图;最后, 圈定出化探异常部分, 将化探异常范围缩小, 同时具体化化探异常查证区域。
化探异常查证的级别根据工作程度一般可分为III, II, I级, 即三个阶段。每一级的最终结论有三种可能, 即肯定、否定和待定, 肯定就是认为有必要、而且有价值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否定就是已经查明异常是由非矿引起的, 或无工作意义的;待定就是由于种种原因暂时既肯定不了又否定不了的, 尚需进一步工作和研究才能得出结论。
无论哪一级异常查证, 工作一旦完成或结束就要及时编写查证简报或报告, 并建立矿产卡片, 编制查证成果图或矿产图, 从长远或今后该项成果的再利用和再开发考虑, 有条件的要按照部建立大中型矿产地的要求入机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