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我们将继续为你讲解安全经费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的内容。
(一)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1.经费管理制度是企业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企业每年根据生产情况,矿山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经费提取的标准为:一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二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每立方)1元,井下矿山每吨(每立方)2元;三小型露天采砂石场,每吨0.5元提取。
4、财务人员必须按期公布安全经费的使用和余留情况,以便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相关部门检查或查询。
5.企业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6.各场所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__、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岗位特点,企业应为职工配备安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职工正确穿戴;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对有毒有害和粉尘严重岗位的职工,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检查;注意防尘,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和铲装前,要对爆堆进行喷雾降尘,破碎口和振动筛应实施喷雾降尘,必要时应设置除尘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