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层工划主要依据地层发育的总体特征来划分。而决定和影响这些特征的,主要是地壳的活动性、古地理与古气候条件、古生物群的变化等综合因素,其中构造环境起着控制作用。现行的地层区划,是综合各个层系共同特点的综合地层区划。
地层区划可分为两级。一级地层区划(即地层区),相当于大地构造分区上的一级构造单元(或构造域);在同一地层区内,“系”级以上地层单位在岩相和生物区系上应可对比,“统”级地层单位可基本对比。二级地层区划(即地层分区),相当于大地构造分区上的二级构造单元(地块、褶皱带);在同一地层分区内,要求“统”级地层单位在岩相和生物组合上完全可以对比,“组”级单位基本可以对比。根据实际需要,有时可进一步划分三级地层区划(即地层小区), 主要反映中生物以后的陆相盆地及岩浆、火山活动带;在同一地层小区内,要求“组”级乃至“段”级地层单位在岩相和生物组合上可以对比。
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的地层发育特征和状况颇不相同,把不同地区的地层加以对比研究,找出其共同点和不同之处,阐明其原因,并划分出不同的地层区域,这即是地层区划。这种划分不但具有重要科学意义,而且也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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