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下称《决定》)近日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对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相关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