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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发布日期:2017-09-05   来源:矿道网   投稿者:欢乐海   浏览次数: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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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其直接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造成这些直接原因的原因,即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的规定;设施、设备、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和教育。为此,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

国家__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宣布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意味着,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责任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坚决克服因人施罚的思想,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坚决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不了了之。这对于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保障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要“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是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一般分为两类,即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违法行为,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所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按照行政监察法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是对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行政制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停业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必须实事求是地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确定为责任事故的,既要查清事故单位责任者的责任,也要查清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是否有违法审批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责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十八条规定;“ 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事故责任者,按照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一章中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包括降级、撤职、开除等在内的行政处分,或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是指有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是依照刑法的规定给予刑事制裁。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在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一章的有关条款中,以及在《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对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指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矿山责任追究追究制的前提和核心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前提是落实责任

建立“分级管理、按级负责、权责一致、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抓好三个落实。

1.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工作要落到实处,领导是关键。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实行领导集体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__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人人有责。主要领导要对发展与安全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在安全管理中不仅抓原则、抓指导,更要注重抓具体、抓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指出“要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分管领导要忠于职守,抓“主业”、务“正业”。班子其他成员要做明白人、有心人、细心人,管好各自的“责任田”,把安全工作当作“分内事”,独当一面,对安全工作要真抓实管。

2.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基层单位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实行风险抵押,推行安全一票否决,严格规定凡是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单位和部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凡是安全工作不尽职、不得力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职工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前沿,安全责任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人。矿山企业要把安全责任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细化分解到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把安全生产表现、安全生产实绩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紧捆在一起,定期考核,讲评和兑现。同时,执行安全责任制令行禁止、严字当头,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决不心慈手软。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关键是强化考核

安全来源于科学的管理制度,必须确立科学的技术规范,强化考核。

1.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长效管理,根本在制度,只有上规矩,成方圆,安全生产才能保持长期稳定的态势。矿山企业要不断充实完善各类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形成五大机制。即以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体的安全责任机制,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专群结合的安全监督机制,教育与奖罚并举的安全约束激励机制,预防在前、防范在先的安全预警机制,应急应变的安全救援机制。健全制度是强化考核的依据,而强化考核又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三)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十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要严明奖惩强化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严格标准、科学考核、严明奖惩,充分把握考核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安全人性化管理等都要纳入考核。通过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等来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有关法规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严肃追究肇事者及管理人员、领导者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__责任人,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其他责任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坚持做到“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责任追究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排查设备、技术、质量、工作环境、员工技能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本单位(部门)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要求企业党群部门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员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做到工作到位、责任落实。

2、落实的安全投入责任。企业生产设备老化、安全设施缺失是事故发生的一大隐患。安全需要投入,资金投入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他们要求各企业不仅安全费用、工伤保险要提取提足,而且一定要保障安全投入。采取各种形式,使企业认识到安全投入的重要性,实践证明,通过事先的安全投资,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前,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

3、落实的安全技术措施责任。对于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之前,都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同时不断引进高科技、新技术,用高科技保安全。

4、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不断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采用“安全、健康、环保”的现代管理方式,推进企业安全制度化和规范化,督促企业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组织开展达标升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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