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投公司机构设置与职能
机构设置应精干、职责明确, 可设总经办、财务部、矿权收储交易中心、矿产品营销部、工程技术部、投资发展部、矿业评审服务中心、内审室等。人员先控制在20~25人, 随发展情况再根据需要而配备, 党组织的核心领导贯穿始终。
(1) 总经办:负责日常行政事务, 办理文秘、档案、信息处理, 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后勤保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2) 财务部:财务与成本管理, 税务筹划;资本营运管理。
(3) 矿权收储交易中心:负责矿权, 包括探矿权、采矿权的统一收储、交易。应做好市场调查、收集矿权信息、制订计划、实施勘察评价、建立储备、上市交易等工作。
(4) 矿产品营销部:调查市场供应与需求, 掌握市场脉搏, 收集矿产品市场信息, 进行科学的价格管理, 拓宽流通渠道, 做好客户沟通与销售管理。
(5) 工程技术部:负责与勘察单位沟通、合作, 做好地质勘察、矿权论证评价工作, 为矿权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矿山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6) 投资发展部:调查分析全市矿产资源状况, 对矿业项目进行投资价值可行性分析、评价, 可以选择优势项目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投资、参股, 负责矿业投融资创新, 与地勘单位或其他经济成分合作投资, 共谋发展。
(7) 矿业评审服务中心:承接原评审交易中心的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的评审服务工作。
(8) 内审监察室: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内部审计与管控, 所属矿业企业预算、考核。